文档介绍:外汇交易与汇率风险管理
第一节外汇交易
一、即期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又称现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固定汇率成交,并在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结算)的外汇交易。
主要作用:
(1)满足临时对外收支需要;
(2)实现货币购买力转移;
(3)调整各种货币头寸;
(4)进行外汇投机。
一、即期外汇交易
头寸:即款项。多头:收大于支;空头:支大于收。
交割日期:又称结算日或有效起息日,银行同业间的即期外汇交割日期有三种:
(1)标准交割:指成交后第二个营业日交割;
(2)隔日交割:指成交后第一个营业日交割;
(3)当日交割:指成交当日进行交割
一、即期外汇交易
结算方式:
大多数采用电汇方式(电话成交,电传确认)主要通过国际金融电讯协会(SWIFT)的电讯系统进行。
少数采用信汇和票汇方式。
一、即期外汇交易
通常采用双向报价方式,即报价者同时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
例如:
USD/JPY
USD/CAD
EUR/USD
一、即期外汇交易
一笔完整的外汇交易包括四个步骤:
询价、报价、成交、确认。
其中报价是关键。
通常报价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报价行的外汇头寸;
(2)市场的心理预期;
(3)询价者的交易意图;
(4)各种货币的风险特性和极短期走势;
(5)收益率和市场竞争力。
二、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预先签订合约,约定各种有关条件(如外币的种类、金额、汇率、交割时间和地点),在未来约定日期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
期汇交易的交割期限通常为1-6个月不等,最常见的是3个月。
二、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或有效起息日通常是按月,而不是按天计算的。也就是按即期起息日后整个月的倍数计算,而不管各月的实际天数差异。假如整月后的起息日不是有效营业日,则按惯例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若到月底仍不是营业日,则往回推算到第一个营业日为有效起息日或交割日。
“双底”惯例:
若即期起息日为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则所有的远期起息日是相应各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二、远期外汇交易
(1)直接报价方式
又称完整汇率报价方式,即直接报出不同期限的远期外汇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例如:
2006年10月20日 USD/JPY
即期汇率
1个月远期
3个月远期
6个月远期
二、远期外汇交易
(2)“点数”报价方式
又称远期差价报价方式。即按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差异的点数报出不同期限的远期汇率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
2006年10月20 GBP/USD
即期汇率
1个月远期 9/8
3个月远期 19/13
6个月远期 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