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周月萍
协力律师事务所
上海·北京·江苏·大阪
主要内容介绍
价款如何确定
签证流程
质量问题和竣工验收
供材的管理
保修问题
一、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1、合同无效情形及对价款的影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单位将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5)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扣除修复费用后付给承包人;
如果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4、但是,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指定分包、指定材料供应商等)
5、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有权主张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但是,发包人要尽催告义务,并且要注意催告的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1)招投标工程,以白合同为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要经过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根据;
6、“黑白合同”实质性条款不一致,价款如何确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所讲招标投标与业主自行招标的区别
(1)报价的一言九鼎;
(2)标书密封
(3)招投标过程中政府进行监督
(4)招标、投标、评标、开标都有法定程序
(2)未经过招投标的工程,以黑合同为准:
未经过招标投标的,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应当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根据。
(3)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关系
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才可能构成黑合同:
例如:黑合同中约定对施工方违反安全规范的处罚----只要不冲突,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