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采购、销售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买卖合同的内容规范
(一)标的相关规格的明确约定(样品封存)
(二)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的明确约定
(三)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约定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结算方式、期限及地点
(八)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九)供方与需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授权代表
(十)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还是仲裁;诉讼管辖法院的约定)
(十一)合同的双方主体
(十二)保密条款
(十三)权利瑕疵担保条款等(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十四)合同的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十五)合同的有效期限(对于长期合作协议最好加以一个有效期限的约定,因为时间期限长,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限定合同的有效期便于掌握主动权)
二、采购、销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主体资质法律风险,即
1、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
2、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1、合同内容方面: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形式方面:
(1)决定合同有效与否的关键条款没有;或者合同中明确,双方再在附件中加以具体规定,但是随后没有签订附件;
(2)合同是否需要相关国家机关批准;
(3)合同是不是必须要经过招投标程序;如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方面的合同
(4)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加盖的不是对方的合同章或者公章而是业务部门的章;
(5)仅仅有授权代表签字,但没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6)他人冒用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等。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即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对方发生丧失履行能力或者战略上有重大调整,不能如期履约。
(四)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即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而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三、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减少、消除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1、考察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具体方式有:
A:去工商局查看一下对方的基本信息,看对方是什么性质的企业还是仅仅是自然人;注册资本等
B:必要时去工商局查内档资料,内包括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他资质证明等。
(2)禁忌:不能仅凭对方出示的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来对对方主体加以判断。
2、考察代理人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当然前提是已经核实完委托人的资质情况)
(1)是否有合同相对方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核实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3、考察对方主体的资信状况(1)资产状况;
(2)有无不良违约记录。(二)避免、杜绝合同签订时存在法律风险1、合同内容上的完善:
A:签订前律师对于有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审查;
B:合同具体内容对于己方的保护程度等。
2、合同形式上的完善:合同所需的必要条款是否具备;是否加盖公章或者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法定人的签字是否属实等
(三)注意发现、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及时沟通,发现潜在的风险;
2、履行是否及时;
3、履约不及时的原因等。
(四)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合同产生纠纷时争取主动权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补齐证据和修正证据。
1、比如原来未签书面合同的要设法补签书面合同;
2、原来对方未签收货物的要设法让对方补签收;
3、原来对方未开发票或收据的要设法让对方补开发票或收据;
4、原来未拿到合同原件的要设法拿到合同原件;
5、原来未拿到授权委托书原件的要设法拿到授权委托书原件;
6、前述该等原始文件如难以补齐则应设法让对方出具说明确认相关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7、丧失履约能力后,尽量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
8、发生纠纷后,与对方沟通、来往函件需要律师事前审核;防止对方录音等。
需修正证据:
1、比如对方虽有签收但货物清单上无签收;
2、对方虽出具收据但收据上只有对方经办人员(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无盖章;
3、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变更但未签署变更协议,等等。
(五)重视各种法律文件的证据效力
各种法律文件包括:
合同;
授权委托书;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清单、签收单、验收单、发票等单证;
也包括合同各方单方签发的往来函件、通知,等等。
证据的效力:    1、书面文件原件的证据效力是最好的,白纸黑字,一目了然;
2、如果是口头的,对方可能“翻脸不认人”矢口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