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木工劳务分包合同
⒈
⒉ 省 市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单项劳务分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并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秦州区玉泉镇暖和湾村城中村改造9#、11#住宅楼
二、工期: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三、承包方式:单项劳务分包(包工包安全包技术包质量包进度不包料)
四、工作内容
(含二次结构)所有模板的制作安装校正拆除及预埋二次构造柱及梁底打眼。所有预留洞口预埋盒子(不论大小)的制作安装校正及拆除。
⒉所有节点模板的支拆(含阳台栏板)
⒊木工材料进场的卸车并堆放整齐,大模板退场的装车。模板拆除后,多层板和方木的起钉。所有材料的分类归堆,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码垛整齐。
⒋施工中预埋铁件的预埋
⒌每一环节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电锯、压刨每天保持干净。
⒍木工班长必须参加楼层的放线、抄平
⒎地下室剪力墙模板打眼后,+0以上现浇板的堵眼。
⒏大板配件的保管,退场时配件清理干净,分类归堆整齐。
⒐从地下室到顶必须专业人员修补负责
⒑负责剪力墙工字定位筋的焊接
⒒接搓梁和平板接搓模板的安装及拆除。
⒓地下室及以上所有穿墙螺杆的切割。
⒔所有材料按照管理人员规定的几何尺寸切割。
五、付款方式:
每月按照项目部验收合格率的70%按月结算。其余款待主体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总工费90%结清。剩余工程款在主体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
六、甲方责任:
⒈本工程甲方提供居住场所(工地内),架子床、床板及水电使用
⒉甲方负责协调周边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
⒊甲方负责的设备为:圆盘锯、防水螺杆、对拉杆、山型卡。(其他所有辅材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⒈本工程属天水市文明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和总承包单位所签合同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所有管理人员及总承包单位、业主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现场调配。
3.乙方所施工单项工程必须达到文明工地和优质主体工程。如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接受总承包单位的扣款、罚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处以2-5倍的罚款,并从乙方的月进度款扣除。
4.乙方承担手工小型机械:小型电动工具、大小锯片、角磨机、角磨片、电钻、施工线锥、手握电挂板、大型电锯所用电缆线、吹风机及电线。
,乙方必须组织精干的劳动力和管理人员,该项目主体工程乙方应保证熟练技工45人进行作业,基础及地下室乙方应保证技工45人进行作业。如因乙方劳动力不够,甲方可临时请人突击,每人每天工资按300元结算,在乙方月款中扣除。
,本劳务费价款已包含部分安全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五仟元以上,按照事故责任人进行比例划分,即甲方、乙方、当事人三方按比例划分,无误工费。
,设置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丢失,应照价赔偿。辅材按定额消耗进行领料,超额消耗在乙方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