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迎政乡机关驾驶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的作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全乡各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实施范围:
派遣驾驶员。
二、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讲政治、守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保密纪律,不听、不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行车纪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违章行驶,不酒后驾车。
(四)每周参加驾驶员政治、业务、安全等方面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乡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平时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使车辆保持经常性良好状态。
(六)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息。
(七)车辆须按规定停放,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对未经批准转借或公车私用造成的任何后果与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八)如遇领导出差或因其他公务急需,领导公务用车由乡党政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带故障出车,未达安全标准不得出车。
(十)遵守机关考勤制度。需休假的应提前向分管领导申请,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一)服从车辆调度,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始终保持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三、考核目标责任:(总分100分)
1、政治思想品德(15分)
1)无故不参加乡党委或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利用行车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3分。
3)未每天保持车库干净、整洁、堆放整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服务态度(25分)
1)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2)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一次扣1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3)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损害机关工作人员形象,有上述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4)领导公务用车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或公务需要统一调剂使用时,不服从调度的,一次扣2分。
3、行车安全及车辆维护(35分)
1)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一次扣15分。
2)违规驾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受到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节假日期间未按规定停车,一次扣2分.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200元内一次扣1分;每超过200元一次扣2分。
4、遵章守纪(25分)
1)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