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0 年汽车报废补贴标准 _2020 年汽车报废补贴新规定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 18000 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 13000 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 9000 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 6000 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 18000 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 11000 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 ( 不含轿车 ) ,每辆补贴 7000 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 ( 不含轿车 ) ,每辆补贴 5000 元
9. 报废 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 18000 元
10. 报废 1 升( 不含 ) 至 升( 不含 ) 排量轿车,每辆补贴 10000
元
11. 报废 1 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
6000 元
全国将强制实行国Ⅳ ( 四 ) 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户和过户。
已经上牌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 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 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要求的 ;
.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⑷. 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车辆。
1、车管所大厅 26 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
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 / 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 ( 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和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