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一、为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企业深化改革和施工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
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4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 64 号令)、《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及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有限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有限公司所辖各单位均执行本管理办法(包括原一建公司所属单位) 。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为本单
位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有限公司对各单位治安、 消防、交通工作 (以下简称保卫工作) ,采取“分级管理,责任分明,逐级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公司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保卫工作。
五、各单位在改革、调整过程中,不得削弱保卫工作,要按照下列要
求设置保卫组织、保卫干部和消防警卫人员。
、各专业分公司要根据职工人数多少、工作量大小成立保卫组,或设置专职保工干部。
2 、国家、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建筑面积在 5 万
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含 5 万平方米),成立现场保卫组,成
员不得少于 3 人;
3 .建筑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上(含 1 万平方米),
不足 5 万平方米工程,设立专职保卫干部;
4 .建筑面积不足 1 万平方米的工程,可以设立以保
卫工作为主,同时兼管其它工作的保卫干部;
.保卫干部必须持有上岗证,经综合管理部保卫部
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上岗;
.施工现场护场警卫人员的配备按照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护厂警卫、防火工作人员和成品保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专业分公司保卫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企业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限公司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逐级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领导组织,结合有限公司下达的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指标,确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管理目标,并定期对下属单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 “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
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协助公安
机关对犯罪分子、 劳教所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 考察和教育。每年 3 月底前,将确定的重点人口、帮教对象、治安耳目审批表报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批备案;
5 .调解、 疏导单位内部纠纷, 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加强重点防范部位、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
管理;
.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登记、管理,特别是对“武疯子”要落实看管措施。
.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交通部门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消防、交通事故以及各类不安定事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对有限公司下发的隐患通知书,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加强对内部员工、特别是驾驶员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对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的
单位、个人,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经常监督检查交通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
.负责组建、培训义务消防组织;
.按有限公司要求建立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内业资料,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七、项目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