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办法.docx

格式:docx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办法.docx

上传人:511709291 2016/5/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办法.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2008]113 号各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 国资发〔 2007 〕8号), 特制定《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八年七月四日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 2007 〕8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开展中央企业信息化评价, 更好地指导和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中央企业做强做大,提高核心竞争力,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第三条本办法以《指导意见》提出的中央企业信息化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为依据,建立特定的指标体系和权重体系,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中央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信息化过程和信息化效果作出评价。第四条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反映企业信息化现状, 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 做到评价办法公开, 评价过程透明, 评价结果公正。第五条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以中央企业的总体水平为对象,实行初评和复评相结合。评价结果共分五个级别。第六条国资委根据年度评价结果编制中央企业年度信息化报告。第二章初评第七条初评是通过指标数据采集计算各中央企业年度信息化水平指数,确定初评结果。第八条初评指标体系由指标和指标权重两部分构成。指标包括要素指标和要素分项指标;指标权重是指按照德尔菲法确定的要素指标和要素分项指标的权重。第九条指标数据采集与指数计算方法。(一)按照要素指标和要素分项指标,国资委编制《年度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数据采集表》(以下简称《数据采集表》),并由中央企业根据企业信息化的总体情况,真实、准确地填报数据。(二)指数计算方法。 1. 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使量纲不同的各类指标值转化为可以直接进行计算的数值。 2 .从具体的指标开始,逐项分层加权计算,形成要素级指数分值。 3. 对各要素指数分值进行加权合成, 得出各中央企业年度信息化水平指数。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I 为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指数,n 为信息化水平构成的要素个数, m 表示信息化水平第 i 个构成要素的指标个数, Pij 为第 i 个构成要素的第 j项指标标准化后的值, W ij 为第 i 个构成要素的第 j 个指标在其中的权重, Wi 为第 i 个要素的权重。第十条根据各中央企业填报的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度信息化水平指数,作为企业的初评结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复评,确定各中央企业年度信息化水平级别。第三章复评第十一条复评是通过复议审核各中央企业在不同级别的各项特征指标上的得分,确定其年度信息化水平级别。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年度信息化水平被划分为 A、B、C、D、E 共五个级别。根据五个级别的定义,在指标体系中选取部分指标作为不同级别的特征指标,明确不同级别在特征指标项上的达标分数。第十三条复评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 根据各企业的初评结果, 将其划分到不同的级别。划分标准为: 90 ——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