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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保险的运作模式.doc

上传人:xiaohuer 2021/1/18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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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际工程保险的运作模式
国际上对于工程保险的范围较为广泛,它包含各种各样的建筑/结构安装、机器、设备、材料损坏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保险机构对于工程保险的范畴略有不同,工程保险可包含以下内容:
建筑工程一切险(CAR);
安装工程一切险(EAR);
机器损坏险(MB);
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合同风险以及承包者的设备保险(CPM);
利润损失(LOP)/业务中断(BI);
利润的进一步损失(ALOP)/开业延误(DSU);
完工风险和行业一切险;十年责任险/两年责任险和潜在缺陷的风险等。
但是一般来说,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险可以作为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则可以作为附加于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而雇主责任险则是对雇员所遭受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下面分别叙述国外工程保险的一些主要险种的一般运作模式。ﻫ   (1) 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和安装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重要险种,现在随着各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工程造价和机械设备价值也日趋升高。有关利益方所面临的作业过程中的不可预测风险也随之增加。因而投保工程保险已成为相关利益方的自觉行为,工程保险也日趋普遍。ﻫ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都属综合保险性质,集财产险和责任险为一体。两者都承担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外来原因和人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两者都内含有一定的工程技术。都是对动态作业中的可保风险作事先转嫁。实践证明,较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时间跨度一般都长于静态财产保险,整个工期可能遭遇的各种意外因素以及导致的损失程度也较静态财产保险更为复杂,而且,期间的人为过失包括火灾、爆炸,或由于设计、操作和工艺等原因而引发的损失更难以确定。世界著名的德国安联保险公司告诫保险界,根据1989—1994年该公司承保业务的统计数据显示,每一项人为灾难损失都超过了100万美元,仅1993—1994年的火灾,损失就超过3亿美元。ﻫ   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和钢筋混凝土建设工程,对于施工建造中,工程本身或建筑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对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安装工程一切险以承保各种钢结构、各类机械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的意外毁损,以及因施工致第三者伤亡或财物损害的法定责任为主要内容。由于两种保险按顺序相联,国际上有些国家的保险公司以同一张保单承保两种险。
   许多外国保险公司都从常规出发,按国际惯例预测,凡是在建的厂房商场、旅馆酒店、医院学校、办公大楼、民居公寓、码头桥梁以及大型建设项目都离不开这两种保险。
   按国际惯例,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由多个有关利益方充当。建筑工程项目所有人,施工单位的承包商、分包商,参与工程设计、咨询或监督的技术顾问,以及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都可以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安装工程中负责提供机械设备的制造商或供应商、负责机械安装的承建者和承包商,新建工厂以及机械安装后的买主或业主,相关技术的顾问等相关的利益方都可根据自身承担的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一般由承担工程主要风险责任的一方出面投保,即由工程的承包商或业主进行投保。
  国际上对建筑工程险和安装工程险的承保都采用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