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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恋”是个很强悍的字。它的上半部取自“变态”的“变”,下半部取自“变态”的“态”。
包头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08年10月08日 15时40分 483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房屋租赁”

包头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包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包头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9月5日包头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呼尔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包头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包头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拥有的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并对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房屋租赁工作直接管理,可以委托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对房屋租赁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 发展和改革、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协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纳入房屋租赁管理:
  (一)以联营、承包,入股等名义提供房屋给他人使用,并以承包费、管理费、利润或者营业额比例提成等形式,取得固定收益而不承担经营风险的;
  (二)商场、大型休闲娱乐广场等场所,以柜台、摊位等方式,将房屋分割提供给他人经营的;
  (三)酒店(旅社、饭店、宾馆、招待所等)将其客房或其它房屋提供给他人作为固定办公或者经营场所,并经工商登记为注册地址的;
  (四)以其他方式变相出租、转租房屋的。
  第七条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使用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出租人的住所;
  (二)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
  (三)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及房屋修缮责任;
  (四)租金、物业、供热、水、电、燃气等费用数额及交付方式;
  (五)转租约定和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
  (六)违约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八条 房屋租赁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二十日内,由承租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可证明产权的其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