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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应豪).ppt

上传人:中国课件站 2011/11/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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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应豪).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妊娠合并心脏病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应豪
发病率1~4%
易发生心力衰竭
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一)心脏病的种类
先天性心脏病:30%~50%
风心:20%
其他:
妊高征心脏病
围产期心肌病
心肌炎、心律失常、贫血性心脏病
高心、甲心
妊高征心脏病
妊高征死亡的主要原因
特点:
以左心衰为主的全心衰竭
有肺动脉高压的表现
常合并其他高危因素:双胎、贫血
围生期心肌病
临床特点:
病因不清
无心血管疾病史
妊娠后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发生的扩张型心肌病
临床表现:(左/右)心衰
ECG:无/T波改变
胸片:心影大、波动弱、肺淤血
超声心动图:心影大、波动弱、左室射血分数低
预后
死亡原因:心衰、肺梗塞、心律失常等
早期治疗,1/3-1/2痊愈
再次妊娠复发
(二)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
心功能恶化
流产、早产、死胎、IUGR、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
药物
先心遗传
(三)诊断和早期诊断
诊断
妊娠前的病史
妊娠后的临产表现
体征
EKG
X线摄片
超声心动图
早期诊断
活动后胸闷、心悸、气急
呼吸和心率
夜间端坐呼吸
干咳
肺底湿啰音
是否妊娠?
可以妊娠
轻度心脏病
心功能I~II级
无心衰史
无其他并发症
不可以妊娠
心脏病变较重
心功能Ⅲ一Ⅳ级
既往有心衰史
肺动脉高压
右向左分流型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
活动性风湿热
联合瓣膜病
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
急性心肌炎
年龄在35岁以上,心脏病病程较长者
产科处理-妊娠期(1)
凡不宜妊娠孕妇,应孕12周前人流。
妊娠已超过12周,应积极治疗心衰,使之渡过妊娠与分娩为宜。
顽固性心衰病例,应与内科医生配合,严格监护下行剖宫取胎术。
产科处理-妊娠期(1)
能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
妊娠20周前,应每2周行产前检查1次;20周后尤其32周后,产前检查应每周1次。
发现早期心衰征象应立即住院治疗。
孕期顺利,亦应孕36-38周提前住院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