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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借款的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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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借款的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相惜 2021/1/20 文件大小:18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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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借款的注意事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借款的注意事项

一、向金融部门贷款或向单位、个人(包括本村村民)借款,要出具书面借据。
二、向个人借款不得高于金融部门同期贷款利息。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及个人集资。
三、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村扩大再生产及公益事业的开支,不准用于干部工资和非生产性开支。
四、借款前一定要制定出还款计划,在无还款能力的前提下严禁借款。
五、借款前要履行以下程序:①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借款事由和还款计划,交“两委”班子研究并提出意见;②将“两委”研究的意见提交村民代表、党员、民主理财小组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讨论时,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讨论形成的意见,必须经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办理;③将研究同意的意见做好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名盖章,以
示负责;④经党员、村民代表、理财小组联席会表决同意后,村“两委”要形成书面申请,有包村片长签字,报乡三资托管中心审核批准;⑤经批准后的借款方案,村“两委”应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3~5天,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借款方案形成后,村“两委”应先将资金交到乡三资托管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做好支出预算,经批准后,三资托管中心将款拨付到村,按照民主理财的相关程序由党员、村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实施。
七、事后要在村公开栏内公开所借款项开支情况。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