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诉讼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郭豪) 一、起诉一、起诉??行政诉讼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行政诉讼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求,要求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二、受理二、受理??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并予审理的诉讼行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并予审理的诉讼行为。为。??(一) (一) 二审的程序问题二审的程序问题?? 1 . 1 . 二审的审查对象二审的审查对象?? 2 2 . .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审理方式?? 3 3 . .二审的判决类型和适用二审的判决类型和适用??(二) (二) 再审的再审的程序问题程序问题?? 1 . 1 . 再审的类型再审的类型?? 2 . 2 . 我国再审制度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我国再审制度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一、本专题重点研讨的问题一、本专题重点研讨的问题二、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二、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一)二审程序问题(一)二审程序问题?? 1. ??( (1 1)代表性观点)代表性观点??樊崇义教授认为:我国实行的是全面审查原樊崇义教授认为:我国实行的是全面审查原则,它要求二审法院既要审查原判决裁定认则,它要求二审法院既要审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正确,又要审查适用法律有无错定事实是否正确,又要审查适用法律有无错误;既要审查已上诉、抗诉的部分,又要审误;既要审查已上诉、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未上诉、抗诉的部分。查未上诉、抗诉的部分。??苏里教授认为:全面审查原则意味着二审法苏里教授认为:全面审查原则意味着二审法院既可以审查案件的法律问题,也可审查事院既可以审查案件的法律问题,也可审查事实问题,亦即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只审理实问题,亦即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只审理法律问题的上诉法院。上诉法院的缺失与级法律问题的上诉法院。上诉法院的缺失与级别管辖的不完备,带来了法官人数众多、法别管辖的不完备,带来了法官人数众多、法院内部行政化、下层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严重院内部行政化、下层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严重残缺和不确定、更容易导致腐败、基层法院残缺和不确定、更容易导致腐败、基层法院法官素养难以得到提升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法官素养难以得到提升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建议应当首先废除或者大大弱化级别管辖, 建议应当首先废除或者大大弱化级别管辖, 由此来促成严格意义上的只作法律审的上诉由此来促成严格意义上的只作法律审的上诉法院的产生。在管辖问题上,除少数案件可法院的产生。在管辖问题上,除少数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基本上所有案件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基本上所有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其次实行三审终身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其次实行三审终身制,二审兼顾事实审和法律审,二审委最后制,二审兼顾事实审和法律审,二审委最后上诉审,只作法律审。上诉审,只作法律审。??( (2 2)笔者观点)笔者观点??全面审查原则的支持因素在社会变迁中受全面审查原则的支持因素在社会变迁中受到了削弱,与人们业已改变的司法观念和到了削弱,与人们业已改变的司法观念和其它改革措施形成了冲突其它改革措施形成了冲突, ,并出现了实践与并出现了实践与理论悖反的局面,因而对其进行改革是必理论悖反的局面,因而对其进行改革是必要的。建议改造要的。建议改造““全面审查全面审查””的审理方式, 的审理方式, 以上诉理由来限定二审的审理对象,限制以上诉理由来限定二审的审理对象,限制法院的判决范围,逐步建立三审终审制。法院的判决范围,逐步建立三审终审制。对事实问题的上诉或抗诉原则上以上诉或对事实问题的上诉或抗诉原则上以上诉或抗诉请求涉及范围为限。抗诉请求涉及范围为限。?? 2 . 2 . 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审理方式??( (1 1)代表性观点)代表性观点??陈光中教授认为:二审审理方式应以开庭审陈光中教授认为:二审审理方式应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阅卷并调查询问的不开庭审理理为原则,以阅卷并调查询问的不开庭审理方式为例外;对判决的上诉不允许单纯的方式为例外;对判决的上诉不允许单纯的““书书面审面审””。。……开庭审理的方式应当是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的方式应当是二审案件的基本方式。与开庭审理方式相比,调查询问基本方式。与开庭审理方式相比,调查询问方式有一定局限性,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方式有一定局限性,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可以附条件的采用。其采用条件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