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柘城县2017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柘财采购【2018】043号
招 标 人:柘城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正文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
评标办法前附表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为准) 22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2
第五章 工程预算 24
第六章 图 纸 2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
目 录 2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
三、授权委托书 32
四、投标保证金 33
五、工程预算书 34
六、施工组织设计 35
七、项目管理机构 40
八、资格审查资料 43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4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柘城县2017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2017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现委托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柘城县2017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
2、招标编号:柘财采购【2018】043号
3、建设地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慈圣镇、邵元乡、惠济乡、岗王乡,、、伐树、清理树根36841棵、土壤培肥61879千克,标志牌4个。
二标段:安平镇、李原乡,、、伐树、清理树根22582棵、土壤培肥111752千克、标志牌2个。
三标段:牛城乡、伯岗乡,、、伐树、清理树根29107棵、土壤培肥43529千克、标志牌2个。
四标段:监理标段
4、建设规模:
5、工期要求:9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规定的所有内容和工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建造师,开具日期为有效期内);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
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公司自己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