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梅州城区新中东路改造工程和广东省文物保护
单位东山书院修缮工程选择监理单位邀请函
各监理单位:
梅州城区新中东路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17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东山书院修缮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149号、3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招标人均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为更好地做好上述两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现决定通过邀请方式选择一家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梅州城区新中东路改造工程
1、工程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1400万元。改造路面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混凝土路面挖补、铣刨水泥混凝土路面、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志线及其他附属设施。
2、工程地点: 梅江区江南街道新中路
(二)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东山书院修缮工程
1、工程规模:。;工程包括拆除屋面瓦、内外墙立面抹灰、原三合土地面,内外墙粉刷,屋面维修,重建卫生间、道路、休闲长廊,安装监控系统、防盗系统,消防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配套设施 。
2、工程地点: 广东梅州市下市状元桥(东山书院内)
(三)监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及工程结算定案止。
二、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监理工作内容:负责梅州城区新中东路改造工程和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东山书院修缮工程施工监理与相关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有关现行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做好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监理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1)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国家或省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监理单位应自2017年5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在梅州地区承担过至少一项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工作(承担监理项目的时间以监理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梅州城区新中东路改造工程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至报名时间止担任监理工作的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少于3个,担任总监的在建项目需在梅州行政区域内。
2、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东山书院修缮工程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至报名时间止担任监理工作的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少于3个,担任总监的在建项目需在梅州行政区域内。
注:如两个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则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少于2个。
(四)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监理单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在该平台上公开发布,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已在广东省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办理了入库手续。
派驻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每发现缺位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如有不尽其职或空挂其名的情况,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更换人选的要求,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则委托人有权处以罚款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在履行职责和义务过程中,应每月对施工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未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督促实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
(五) 信誉要求
自2017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监理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四、费用结算及监理费支付办法
(一)监理服务费最终以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计费额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工程监理费结算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监理费降幅系数
注:监理费的降幅系数以工程的预算审定价为计费额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