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营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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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共七大类劳务。
:
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2001年考题)
,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答案】BCD
第二节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2003年)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5%
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
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这部分内容2003年有补充):
一、交通运输业
,余额为营业额。
,余额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
、分包或者转包,余额为营业额。
、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税目
各税目应纳税额
建筑业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3%
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销售价格×5%
例题2:某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