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检验、检修制度
1、建立定时巡回检验制度。机电部门每三个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时巡查。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刻组织巡查。
2、建立定时检修制度。每三个月最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统计。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验制度、定时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检修停送电除严格实施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需设专员看管,预防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通常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需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需实施“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要求的范围内按安全技术方法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需实施停电、验电、放电制度,禁止带电作业,禁止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要求着装,工具齐全。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需使用合格的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需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和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图纸包含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要求 。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需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楚。
四、新增负荷及暂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暂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 变电亭 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过流整定值每十二个月整定试验一次,负荷改变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统计。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
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需装设漏电保护。采取架空摩擦接触方法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需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 或0、1秒 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