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 管理企业的责任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 保险
第8条 财务项目
第9条 协议期限
第10条 通常期限
第11条 杂项
本协议双方为:
1、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酒店业主” ,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国___市___路___号。
2、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管理企业” ,是依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企业,法定地址:______。
鉴于:
双方同意签订协议以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收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协议和全部相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含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协议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在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 一 之地图所表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和全部主动或被动之隶属建筑物”。
建筑物--应解释为全部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和包含全部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比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全部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应解释为全部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 不论固定或可移动、包含地毯和墙身装修 ,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输设备,货物车和全部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 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出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
营业设备或简称--应解释为通常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比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含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详细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要求处理。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企业集团所采取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它要求。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国法律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含全部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它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含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多种赔偿收入除 d 或 e 条外,其它按条处理和在用户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和用人民币替代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营业毛利或简释--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 或其一部分 之总收入额和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含下列项目
a 薪俸,费用和工资,和其它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职员派发之其它款项,包含总经理,和任何职员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职员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相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 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通常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 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 因酒店营业相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和用酒店之需要而聘任的法律顾问费用。
e 第条所指定付于管理企业之基础管理费。
f 第条所指定付于管理企业之基础管理费。
g 全部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含所列开支条。
h 全部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 第条所指定由管理企业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负担的份额。
j 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 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企业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 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情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条和第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 通常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企业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 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含第条注明的费用。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含在“营业支出”之内。
a 酒店装饰、固定隶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