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要求
1、目标和适用范围
本要求对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级、分析和处理程序作了要求。本要求适合用于本企业产品在企业内或企业外发生质量事故时的处理。对于企业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全部不合格品及不合格事项的质量损失 一次损失低于500元的责任赔偿按《质量赔偿制度》实施 。
2、质量事故分级
质量事故按金额的大小及后果影响程度区分为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通常质量事故四个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为通常质量事故:
a、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 含500元 以上,在1000元以内;
b、因为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前后道连续损耗工时在50小时以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质量事故:
a、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 含1000元 至2021元以内;
b、因为质量问题引发的前后道工序连续损耗工时在50-100小时,或造***员轻伤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a、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2021元以上 含2021元 至5000元以内;
b、因为质量问题引发前后道工序连续损耗工时在100小时以上;
c、因为质量问题造***员重伤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质量事故:
a、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超出5000元 含5000元 ;
b、因为质量问题造***员死亡的。
3、质量事故现场保持的要求
若企业内发生质量事故时,所在部门必需保护好事故现实状况,任何人不准私自任意改变原状。
若在用户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在产品抵达企业时,应由销售部立刻通知全质办,由全质办组织技术部、质量、生产部到场后方可处理。
4、质量事故的信息反馈和处理步骤
当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时,由检验员立即将“不合格品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报责任车间,一份报全质办。
在用户处发生产品质量故障或质量事故时,由销售部严格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要求,将信息反馈给全质办。
由全质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类别、追究原因、分清责任。对于事故责任清楚,原因明确的,果断给予处理,并写出调查分析汇报和落实方法。同时按事故大小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责任人审查后报总经理审批。
各类事故处理决定下达后,由全质办按处理决定,协调相关部门实施。
为推进技术进步而开发的新品,对经过企业评审的新品 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如发生质量事故,不按本要求实施。
5、质量事故处理标准
通常质量事故
对事故关键责任者给扣除15-100元的处理,并在部门大会上公开检验。
对事故次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10-50元的处理,并在班组会上检讨;
较大质量事故
对关键责任者给扣除150-250元处理,并酌情 人事态度和事故性质 确定是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次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扣除50-150元处理,并在班组会上检讨。
对事故所在部门的关键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给扣除100元的处理。
对相关部门的关键领导给50元的处理。
重大质量事故
对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