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企业(以下简称总企业)相关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合用于总企业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标准,落实总企业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需立刻处理”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个重中之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负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要求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负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尤其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降低生产安全通常事故。建设单位应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订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该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负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收国家、行业和总企业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验。
第八条?总企业激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优秀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完工,应该根据国家、行业及总企业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安全评定。经验收、安全评定合格,符合运行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方法控制和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和降低风险灾难及风险报失,并高度重视突发性和灾难性风险。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包含风险计划、风险分辨、风险估量、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程完工后应开展风险后期评定工作。
第十二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根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实施四个阶段开展,各阶段均应编制风险管理汇报。对于极高风险等级工点和复杂技术工点应编制专题风险评定汇报,各阶段风险管理汇报在经过审查后作为后续阶段风险管理的依据;完工后应根据要求编制风险后期评定汇报。?
第十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风险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职责和协议约定开展对应的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详细内容根据总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章?建设管理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对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依据总企业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制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