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李政
第一节概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1、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利法第41条第1款、实施细则第58条、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4节)
2、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1)复审请求的审查(专利法第41条第1款)(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法第45条、第46条第1款)(3)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第46条第2款)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制度1、审查原则(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5节)(1)合法原则(2)公正执法原则
(3)请求原则(4)依职权调查原则(5)听证原则(6)公开原则
2、审查方式(1)合议审查(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6节) (2)独任审查(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7节)
3、回避制度(实施细则第38条)(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8节)(1)可以请求回避的情形(2)回避请求的提出(3)回避请求的处理
4、证据规则(1)证据()(2)证据认定()(3)举证责任()
(4)外文证据及其译文的提交(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14节)(5)专家咨询和鉴定(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15节)(6)当事人提交样品的处理(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第16节)
三、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1、可以请求司法救济的情形(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第46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