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姑苏慕容祝愿大家考试成功!
2009 年专利代理考试真题解析
序言
如果我们将一道题目中涉及到的知识点的数量进行分类,那专代考试客观题
大致可以分为“概念题”和“单一法条题”和“多法条题目”三种。
所谓的“概念题”考的是一些最为重要的概念,如专利制度中的新颖性、创造
性、实用性、单一性、优先权、抵触申请、修改超范围等。出题者会设置多个选
项,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考生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如卷一第 9 题考的出版物公开,
卷一第 55 题考的修改超范围,就属于此类题目。对这种类型的题目,考生需要
注意理解相关概念的内涵,这样才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所谓的单一法条题,那基本上考的就是某个法条的原文。有些法条列出了多
种情形,如《专利法》第 69 条中的专利侵权例外,共有 5 种情形,从中任选 4
个就能组成一道选择题。又比如《专利法》第 44 条中规定了专利权在期限届满
前终止的 2 种情形,这两个选项与其他干扰项目加在一起,也容易变成一道多选
题。对这样的题目,考生需要熟悉法条,如果多通过朗诵的方法来复习,就容易
找到感觉。
单一法条题中,如果法条规定的内容有十几项乃至更多,那考生在复习的时
候无意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如《民事诉讼法》第 140 条规定了 11 种裁定的适用
范围,《行政复议法》第 6 条规定了 11 种复议的受理范围,《著作权法》第 10 条
规定了 17 项著作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 5 条规定了 20 种可以
提起复议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可以考虑采用这些策略:(1)反面记忆,
如对复议的受理范围,那就记忆那些不属于复议范围的内容,如行政机关作出的
行政处分和民事调解,在考试的时候通过排除法来选择。(2)记住特殊,如 11
种民事裁定中,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可以提起上诉,这三种是常考
的内容。(3)理解制度的内涵,如著作权法既保护人身权也保护财产权,只要某
种使用方式有可能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那就应该属于著作权财产权的范
围。
小贴士:本解析是在刘国伟老师的热情鼓励和指导之下得以开始。不过,由于本人的疏懒,没能及时让刘老
师完成最后的质量把关。因此,该解析只是一个半成品,敬请各位带着批判的目光使用。如果中间存在谬
误之处,那完全是在下力有未逮,还请多多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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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法条题则同时会涉及到多个知识点,这种类型的题目可以分为这几种:(1)
考察某个具体的制度,如专利无效程序、申请诉讼停止专利权等,考察申请人、
被被申请人以及复审委/法院的相关权利。(2)设计一个案例,考察相关的知识
点,如大学和公司合作开发技术,可以考察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
明、专利许可等多个知识点。(3)将一些并不相干的知识点凑成一道选择题,如
卷一第 11 题考察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区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兼
职、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保密问题。这些考点散布在《专利代
理管理办法》和《专利代理条例》的不同条文中,本身并没有密切的联系。多法
条题涉及到多个法条,难度略高于单一法条题。对这样的题目,考生也需要加强
对法条的理解。
另外,建议考生在复习时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相关法律的上下位关系。如专利制度中,《专利法》属于基本法,
《专利法实施细则》属于行政法规,是对基本法的具体化,而《专利审查指南》
属于部门规章,则是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更一步细化。最高院
的司法解释也是对《专利法》所作出的解释。为此,在复习下位法,如《专利审
查指南》中的内容时,需要结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去理解,尽量降低机械记忆的内容。
(2)将不同的制度结合起来记忆和理解。如专利中的职务发明与著作权中
的职务作品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和专利制度中新颖性概念的
区别,专利申请、植物新品种申请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中提交文件的区别等
等。通过对不同内容的辨析,可以在大脑中形成一个记忆网络,这样就不容易引
起混淆。
(3)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复习特点。专利法律知识涉及到的法
律条文比较少,考试范围比较狭窄但可以进行深度的考察。对那些重要的概念,
要重点准备深度考察的概念题。另外,这些重点概念,可能会在一份试卷中多次
考到。相关法律知识则涉及到的法条比较多,考察的特点比较广泛,但难度不会
特别高,一般都是直接考法条。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需要的注意熟悉法条中的相
关规定。
小贴士:本解析是在刘国伟老师的热情鼓励和指导之下得以开始。不过,由于本人的疏懒,没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