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函授教学过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函授教学由若干教学环节有机组成。正确实施每个教学环节,才能保证函授教育质量。为提高我院函授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函授教育规范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函授教学的主要环节包括自学、作业、答疑辅导、面授、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核(考试或考查)、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第二章教学准备
第三条任课教师在接到《任课通知书》(附件一)后,应根据《任课通知书》上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第四条编写《自学周历表》和《自学指导书》。
自学是函授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函授教育的主要环节,引导和督促函授生按规定进行自学是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帮助学生更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指导学生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课程,任课教师要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为依据,为学生编制《自学周历表》和《自学指导书》。
《自学周历表》是任课教师指导学生系统学习本课程内容的自学进度表。《自学周历表》中应指明自学时间(每学期按15周左右安排)、自学内容及应完成的作业等,《自学周历表》位于《自学指导书》的首页。
《自学指导书》是任课教师针对课程学习环节、学习方法、学习重难点等进行具体指导的自学辅导材料。《自学指导书》的编写应本着指导性、启发性及可接受性原则,内容方面应涵盖所授课程的学习目的与要求、学习方法、各章节内容提要、考核知识点和要求、章节重点、难点、疑点、作业习题、两套综合测试习题及参考答案或答案要点。综合习题的内容范围应涉及整本教材的知识点及考试要点,以帮助学生系统地检测自己对课程的把握程度,顺利通过考核。
《自学指导书》(含《自学周历表》)的具体格式及编写规范见(附件二)。任课教师应在接到任课通知书一个月内将《自学指导书》交至成教院。
按上述要求准时完成《自学指导书》编制工作的教师工作量按10课时计。
第五条编写考试卷。
任课教师应根据所授课程的考核要求,在面授开始前3周将A、B两份考试卷出好,并附上试题答案,交成教院教学秘书。考试试题的难度和广度应考虑成人教育的特点,记忆性题目要少,理解和实用性题型要多一些,要侧重对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考核,不出偏题、怪题。
考试卷采用A4纸张,具体题量应结合所授课程的特点,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适当加以控制,考试时间限制在120分钟内。考试卷模板见(
附件三)。
第六条编写教案或课件。
任课教师应根据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认真准备每次面授时的教案或课件,确保每次面授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任课教师如需采用多媒体教学,需提前申请,以便成教院做出相应安排。
第三章答疑、辅导
第七条答疑辅导是任课教师帮助函授生及时解决自学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经常性教学指导活动。
第八条答疑辅导可采取信函答疑和网络答疑两种形式。信函答疑即学生通过信函向任课教师提出自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任课教师再通过回复信函的方式予以解答。网络答疑即师生之间利用QQ、E-Mail等网络工具进行在线交流,及时解决自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九条凡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各门课程均应有答疑辅导,任课老师应根据《自学周历表》的进度安排及时督促学生完成自学作业,并适时进行抽检,任课老师应保证至少4次(12课时)辅导答疑。
第四章面授
第十条面授是教师针对学生自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课堂讲授为学生进行辅导讲解,帮助学生快速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的教学过程,是函授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十一条成教院根据函授生工作的特点安排每学期的面授时间。
第十二条面授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大纲规定的重点和函授生自学中的难点、疑点,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第十三条任课教师每次面授前需先至成教院教学办公室,在《教师签到表》(附件四)上签名,并领取学生《面授考勤表》(附件五)及《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六)。未经允许,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自行调课或请人代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下课或压缩课时。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时间的须经成教院负责人同意,擅自调整教学时间者视为教学事故。
第十四条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课堂讲授。课堂讲授要本着学用相结合、少而精的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该课程大纲规定的重点和函授生自学中的难点、疑点,为学生解惑答疑,以帮助学生解决自学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此外,任课教师应关注课程学科的前沿知识,为学生补充有关新知识和新成果,以便于学生及时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
每次面授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学日历》(附件七),记录本次教学内容,以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任课教师在面授期间要认真检查、评阅学生的作业,并将作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