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1
文档名称:

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办管理文件.doc

格式:doc   页数:13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办管理文件.doc

上传人:追风少年 2011/7/2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办管理文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理州关巍公路建设工程
管理文件(一)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目录
一、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19
二、关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20—35
三、关巍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36—41
四、关巍公路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42—52
五、关巍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53—71
六、大理州关巍公路施工监理实施办法………72 —130
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
管理办法
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三月
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关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亦称业主,建设单位)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努力学****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第四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管理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五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处、综合协调处、财务处、稽查处、监理工程师管理处和中心试验室。
第六条:关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第三方责任监理,监理单位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委任一名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全部监理人员的生活、工作和监理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配备一名总监代表,协助总监工作,总监不在时代理总监履行工作职权;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道路、结构、合同管理、测量、试验、计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否则,除不给拨付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次5万元承担违约金。若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经业主同意,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人,方能更换。否则,除不给拨付工程预付款外,还将按每人5万元承担违约金。所有专业工程师也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在开工前到位,若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将按每人3万元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承包人在合同段工地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委任一名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对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管理负总责;委任一名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合同段技术、质量负责;委任一名质检工程师,对本合同段质量检测工作负责。项目部成立工地试验室,按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宣传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各项工作。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若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审查更换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低于被更换人,方能更换。施工中所需的主要人员也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的承诺在开工前到位,若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将按《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第八条:指挥部、项目部、总监办制定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九条:严格控制工序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优良,以分项工程质量确保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第十条:承包人、业主、监理单位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勤检查、多教育、严处理”,在广大职民工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优良工程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各级工程管理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树立“以质量论成败”的政治观念,对工程质量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