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8
文档名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doc

格式:doc   页数:13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doc

上传人:Hkatfwsx 2014/6/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招标
第三节投标
第四节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合同的类型
第二节合同主体适格性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第四节合同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第五节与合同订立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合同交底
第三节建设工程工期管理
第四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
第六节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管理
第七节建设工程工程款的确认和支付
第八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第九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节建设工程造价
第十一节建设工程保修
第十二节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定解除
第三节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
第四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第六节涉及建设工程价款、质量、工期纠纷的司法鉴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一节律师尽职调查
第二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三节 FIDIC合同条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1 制订目的
制订本操作指引目的系为规范全国律师办理有关建设工程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提高律师办理专业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为使更多的律师能参与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业务,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在总结律师办理建设工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在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时作参考与借鉴。
概念界定
本操作指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发包双方就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
分包工程:承包人所承包工程中的非地基和主体结构工程的部分,经发包人同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的工程;
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可以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
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接受分包工程或劳务作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分包工程的承包人进行分包工程建设,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的基本原则
由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对律师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忠诚守信原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当坚持对委托人忠诚不二。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总分包双方之间,信守只接受其中一方当事人委托,并且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二、专业负责原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刻苦钻研专业法律问题,以熟悉专业的法律规定和熟悉行业特点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负责的专业服务。
第三、勤勉尽责原则,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并适应业务涉及法律领域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委托人要求、承办律师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的基本要求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依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所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委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应严格执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中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保守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但按有关规定须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通报案情及已失密或已解密的事项除外。
本操作指引的业务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从事建设工程非诉讼法律服务。律师向委托人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或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可参考本操作指引。
律师代理委托人有关建设工程诉讼业务,本操作指引也根据此类业务的具体情况作有相应的指导性操作规定,同样具有参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投标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为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提高律师办理招投标业务法律服务水平,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