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管理办法一、一般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服从业主、监理的统一管理,切实履行施工方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项目经理部须配备 1名专职安全副经理,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应下发各部门和施工队(班组)并报监理和业主。 5、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 6、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及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加强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 填写《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随《开工报告》一并报监理审批(见附录 C表C-2 )、(见附录 C表C-3 )。 7、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实施有效控制。 8、项目经理部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河北省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C表C-4 )。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目标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1)无工伤死亡责任事故。 2)无火灾、爆炸、中毒、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100% 。 2安全管理目标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 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上级管理部门、现场管理机构及监理相关要求制定总体、年度及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施工队(班组)。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分解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考核,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 5安全生产目标应在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悬挂上墙。 6项目经理部应在进场 3d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 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副经理、其他副经理及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成员。 3项目经理部成立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报备监理和公司。 4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应整理归档。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变更应经建设单位批准,项目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变更应由现场管理机构批准,现场管理机构应将该变更报备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专职安全员变更应报监理批准,由监理报备业主。 5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图和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应下发到各部门(岗位) 并悬挂上墙。 6项目经理应与各部门(岗位)负责人、施工队(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安全会议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组织及参会人员、主要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 1 次,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安全专题会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重要的施工节点等)适时召开,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可邀请总监办、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会议与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见附录 C表C-5 ),并做好会议记录(见附录 C表C-6 )。 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及施工队(班组)。五、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 2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管理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4新进场员工应接受母体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满足 24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见附录 C表C-7 :三级安全教育卡)。 5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 2次的在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