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都县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责任书
为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项目组织实施到位,使一事一议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让群众得实惠,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最佳效益,特与各乡镇及项目实施村签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责任书:
项目建设村责任
1、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修改项目预算与建设内容。确实有需要调整的项目,必须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调整。
2、不得挤占挪用专项基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对于挤占、挪用、贪污和截留财政专项资金、原始凭证不真实、伪造单据的,除停拨、追回当年拨付的资金外,由有关单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按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翔实可靠的原始凭证及相关的审核资料。
4、按要求匹配自筹资金,做好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5、从项目议定、民主表决、所需资金筹集、到验收决算等环节,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6、村里成立项目民主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参与项目验收。
7、严防乡村举债兴办农村集体公益事业。按照《内蒙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节的要求,即,超出农牧民的意愿和承受能力,采取借贷款等方式完成的项目不属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各项目村在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过程中,严防将一事一议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村、组严禁举债兴办项目。如村里形成负债,旗财政局不予确认,谁举债谁负责,并建议相关部门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村级要切实加强档案收集、整理,项目村有义务向乡镇及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档案资料。
9、搞好项目建成后的管护,把管护措施列入村规民约,确保长期发挥好作用。
10、做好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财政所责任
1、做好项目申报的审核把关、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后的管护落实等工作。
2、随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4、对项目严格把关,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村组债务,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