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机动车辆购置计划编制、选型、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技术改造、调剂调拨、报废鉴定等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生产用机动车辆的全过程管理。
2 部门(单位)职责
21 电子商务部(装备管理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11 负责组织年度设备更新购置和技术改造建议计划的编制;
212 负责组织大型机动车辆技术改造方案的评审;
213 负责组织机动车辆大修理计划的编制;
214 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动车辆的管理;
215 负责组织重大、特大设备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216 负责组织或委托机动车辆的选型、选厂。
217 负责油田公司各单位车辆定编管理、调剂及处置。
22 规划计划处平衡设备更新购置和技术改造资金计划,负责技术引进机动车辆的过程管理。
23 财务处(关联交易处)负责年度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负责闲置和报废机动车辆的统计、组织鉴定。
24 设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所使用机动车辆的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计划管理
计划的分类、编制、审批和调整具体执行《设备管理办法》(GY01/E7391)。其中:①正常更新的机动车辆,经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列入计划;
②新增的机动车辆类型和数量严格执行《大港油田公司车辆定编管理办法》(石油港发[2004]111号),符合规定的列入计划。
32 机动车辆选型
321 选型原则
a) 首先满足工艺设计和生产要求。
b) 技术先进适用、节能降耗、性能稳定可靠、可维护性强、操作简便。
c) 符合国家或行业对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的标准。
d) 售后服务及时、优质。
322 单机价值30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辆由电子商务部(装备管理部)组织(或委托承办单位)选型。单机价值30万元及以下的机动车辆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自行组织选型。其中:单机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动车辆的选型,所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电子商务部(装备管理部)组织有关处室和所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23 技术引进机动车辆由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选型。
33 机动车辆购置
331 设备的供货方原则上应在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内选择。
332 直属、所属单位设备采购管理部门,依据“油田公司批次投资计划”中的机动车辆更新购置明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中配套机动车辆明细、选型评审记录填写 “月度设备购置计划”(GY01JL7391-01),上报电子商务部(装备管理部),经审批通过后作为机动车辆采购依据。
333 一次采购同类型机动车辆价值超过50万元的,直属、所属单位设备采购管理部门需办理“物资采购招标项目采购形式审批表”(GY01JL7391-01),按照审批意见采取招标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执行GY01/E7251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334 凡没履行设备采购审批程序的单位(含多经企业)一律不允许自行采购。
335 机动车辆购置合同的管理执行GY01/E732 《合同与纠纷管理程序》。
34 机动车辆验收
341 机动车辆的验收由所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及安全环保部门的人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