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代码 10530 学号 200804030455
分类号 密级
硕士学位论文
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研究
学位申请人张萍
指导教师何文燕教授
学院名称法学院
学科专业诉讼法学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The study of the allocation of the burden of
medical tort litigation
Candidate Zhang Ping
Supervisor Professor He Wenyan
College Faculty of Law
Program Procedural Law
Specialization Civil Procedure Law
Degree Master of Law
University Xiangtan University
Date May,4,2011
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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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名: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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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导师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摘要
所谓举证责任乃“民事诉讼的脊梁”,可见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而举证责任分配又是举证责任的核心。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就是“谁主张,
谁举证”。由于医疗侵权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其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成为法律界、
司法界及医学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界讨论的重点。2002 年颁布的《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
证责任倒置,即医方就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及医疗损害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存
在因果关系负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很大,争议也不
少。2009 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单列了“医疗损害责任”一章,其规定了医
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责任,特殊情形下实行过错推定责任。此法的颁布,引起了
社会更为广泛的讨论和激烈的争议,有支持者也不乏反对者。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规定的过错归责原则有违实质公正,而三种
特殊情形下适用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形同虚设,因果关系的归责原则也缺乏规
定。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当前防御性医疗行为的根本原因,对医方
并非完全不利,而是一种有益的法律约束,废除举证责任倒置也不是减少医疗侵
权诉讼的根本方法。尽管医疗侵权诉讼在实践中多少存在某些不合理之处,但其
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追求实质公正、
实现程序效益及医疗行为的特殊性的必然要求和选择。我国也具有医疗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的医疗环境和社会环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能减轻患方的举
证责任,对医疗侵权诉讼的及时审理和判决,缓解医患关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
益有着积极深远的意义。
我国医疗侵权诉讼应坚持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方式,可对其适用范围和
条件加以适当的限制,在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上分阶段、分类型的适用举
证责任分配规则,即实行有限的举证责任倒置。
关键词:医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完善
I
Abstract
As the burden is called: “the backbone of the civil litigation,” we can see the
importance of the burden in the civil lawsuit. And the allocation of the burden is the
core of the burden. The general principle of the allocation of the burden is "who
claimed, who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