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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九江市住房建设规划.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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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九江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6-2010 ) (征求意见稿) 九江市规划局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第五章.。。。。。。。。。。。。。。。。。。。。。。。。。政策与策略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附表图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九江市委、市政府提出“ 3+1 ”发展战略, 加快九江城市化发展进程, 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九江市山水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 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 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以《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九江市近期建设规划( 2005 ~ 2010 ) 》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第三条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 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九江市近期建设规划 2005 ~ 2010 》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九江市城市规划区, 规划期限为 2006 年至 2010 年。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 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 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第六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 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第八条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我市 2006 年住房调查,至 2005 年底, 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 万平方米。其中, 通过基本建设及更新改造方式建造住房( 含政府兴建政策性住房) 万平方米, 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 万平方米, 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 万平方米。第九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 2010 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 100 万,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 人的规划要求;规划期内,我市住房总需求为 1252 万平方米。根据“十五”期末我市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高档商品住房 273 万平方米, 普通商品房 739 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 220 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 20万平方米。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期内,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第十一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规划期末, 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第十二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 万套,总建设面积 1252 万平方米。 1 、规划期内,建设高档商品住房 万套,建筑面积 273 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 万套,建筑面积 739 万平方米。 2 、规划期内,规划建设政策性住房 万套,建筑面积 240 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万套,建筑面积 220 万平方米;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 万套,建设面积 20 万平方米。第十三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 、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 、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 70 %以上; 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内, 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 3 、对于审批规划但在 2006 年 10 月底以前尚不能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清理,并经批准后,重新核发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增加中小套型的数量, 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按 50% —— 70% 考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