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规避不良合同给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 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 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 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 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 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原则, 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 不能含糊, 前后矛盾, 责、权、利要明晰。
五、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 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六、对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 分公司经理和直属项目部经理为以上两种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其所签及履行的合同负全责。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一条 合同评审与签订
一、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 土建一级(指建筑面积25000M2 , 25 层以上, 跨度30m 以上)、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 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 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 对业主的口头承诺, 应已形成书面文字)。
三、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1 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 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 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 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 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 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涉及到如: 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 要认真对待, 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 不要急于求成。洽谈是一个要约、再要约、反要约直至承诺反复进行的过程, 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以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合同的洽谈工作。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承、发包方合同洽谈完成后, 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书写正式施工合同, 由于施工合同为制式合同, 又鉴于集团公司施工的区域范围大,合同文本要采用当地规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合同各项条款都要添全, 不能有空白, 书写要用碳素笔或钢笔, 字迹要清晰, 不能出现乱涂乱改的现象, 正式盖章的合同文本不能用复印件, 合同正本为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可根据需要书写若干份, 但最少不能少于四份。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和修订。补充合同或修订合同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 但要强调一点, 一定要把能在正式合同中填写进去的内容填写进去, 尽量避免将正式合同形式化, 而形成阴阳合同的情况, 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因内容较多不能写进正式合同的; 或在合同履行中涉及到质量、工期的变化以及重大工程变更,才能签订补充合同或修订施工合同, 在签订时要坚持原则, 认真对
待, 作到公平、公正, 避免无原则的迁就发包方, 使集团公司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一、施工合同的履行
1 各项目部应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全责,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 以确保合同的履约率达到100%。
2 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 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条款, 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等级, 价款支付与结算、材料供应方式, 双方职责、违约、索赔等条款, 做重点学习和研究。
3 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 发生工程量增减, 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 涉及到工期、质量、价款的调整方式发生变化, 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修订或合同补充和由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原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______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门, 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本集团公司有一式三份( 一正两副,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