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05-2009
代替 GB/T 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 after 5 days
(BOD5)for dilution and seeding method
2009-10-20 发布 2009-12-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505—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 年 第 54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
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二、《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四、《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五、《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六、《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 2009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
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