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54—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及检测方法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SO2、NO2、O3 and CO
2013-07-30 发布 2013-08-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654—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3 年 第48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
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13);
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4—
2013);
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3—2013);
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55—2013);
五、《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193—
2013);
六、《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 HJ 656—2013)。
以上标准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
称、编号如下:
一、《PM10 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3—2003);
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