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七章植物病害防治
植物病害的防治主要是以作物为中心,合理有效运用各项措施预防或控制病害的发生发展,将病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的水平之下,并且力求做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使作物生产符合我国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农业的新要求。
防治的目的:降低群体植物的发病率或产量的损失率,以减少经济损失。具特殊价值或意义的单个植物,如单株果树、庭园行道树、名胜古迹风景树等,仍要妥善保护,有时还要进行病害治疗。
第一节植物病害防治的原理
植物侵染性病害发生流行取决于寄主、病原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植物病害的防治措施应从这三方面入手,削弱或终止病害循环过程。
选用及培育抗病品种;
根据地区土壤性质和气候条件,选用最适合当地生长的作物种类;
加强整地、施肥、管理,增强植物生长势,提高抗病性;
施用保护性杀菌剂,保护植株不受侵染。
实行植物检疫,防止病原物传入;
砍除病株及转主寄主,清除病株残体以减少侵染来源;
土壤消毒和轮作以减少土壤中的病原物;
消灭媒介昆虫,防止接种体传播;
种子和无性繁殖材料的化学和热力处理,以杀死其中携带的病原物;
喷洒或注射杀菌剂进行化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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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这三个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的措施有效,就可以防止病害发生或流行。
生产实践中,大多数病害不能用单一的方法取得满意的防治效果。只有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才能控制病害流行。
植物病害的防治方法可分为植物病害检疫、农业防治、选用抗病品种、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六个方面。
第二节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plant quarantine)又称为法规防治,其目的是利用立法和行政措施防止或延缓有害生物的认为传播。它是整个植物保护中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预防措施。
一、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在人类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对植物检疫重要性认识不足,检疫制度不健全,有些重要病害的传播蔓延给人们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危害。
马铃薯晚疫病:19世纪30年代,从秘鲁引进种用马铃薯传入欧洲。
棉花枯萎病和黄萎病:
分别于1892年和1914年在美国首次发现,以后随着美国棉花种子向外扩散而传播到世界许多国家。
1934年我国从美国引进斯字棉后,枯萎病传入我国,现已扩展到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为威胁棉花生产的重要障碍因素。
甘薯黑斑病:1937年从日本传入我国。
水稻白叶枯病:20世纪50年代,我国仅在南方少数省局部地区发生,以后由于检疫不严,随着稻种不断调运,导致此病在国内广为传播,现已遍布全国各主要水稻产区,成为水稻的重要病害,常常危害成灾,损失惨重。
二、植物检疫的任务
禁止危险性病虫等有害生物随种子、苗木、无性繁殖材料及有害生物的载体(包装物、运输工具、植物产品)等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
将国内局部地区已发生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封锁在一定范围内,不让其传到没有发生的地区;
一旦某种危险性有害生物被传入新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就地彻底铲除。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对外交流更趋频繁,国内农产品的流动也不断扩大,杜绝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任务将更为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