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从12月1日起,深圳市已经正式实施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一会儿我会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总则与大家分享一下。详细的信息大家可以上珠三角地产网查阅。
首先,有请珠三角地产网CEO孟家庆先生致词。
(2009-12-10 15:01:54) [评论]
【孟家庆】城市的利益一直被房地产开发视为企业的驱动。在深圳的各个区我们都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特殊的现象,那就是由企业修路,甚至建学校,作为项目配套。说明政府的整体规划和设施规划始终慢了一步。
05年开始,深圳市就已经开始公布了一个城市更新的战略规划。而在2009年12月1日,这样的城市更新战略正式开始确定实施了,这是一个利好的事情。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土局网站上公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上显示,此次更新涉及的总用地面积达200平方公里,换算一下就是2个亿平米的占地。如果用十年来界定的话,相当于一个城市十年的土地市场供给。而此次更新中涉及的内容包括四个主要方面:1旧村改造;2工业厂房,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片区的发展,原有的地块功能已经被自然的经济力量改变了。380年代的集资房或职工宿舍。4一些老房子的改造。
今天我们这个名为“新深圳·向左向右”的研讨会是我们针对城市更新举办的第一次探讨会议,我们计划对于这个事件前后共开5次研讨会,从而更全面,更深刻的了解城市更新的进程以及影响。今天我们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发展商说出各自对城市更新的看法以及对这样一个《办法》所存在的疑惑,可以对这样一个《办法》提问,而之后我们作为媒体,会把问题集中起来,让有关部门来做出解答。
在这样一个初冬的午后,希望大家今天下午能够畅所欲言。同样也希望把大家的观点大胆的表达出来,通过媒体把它放大,来推动我们城市更新的速度和效率。为世界人看到深圳城市的美好尽一份力量。谢谢。
(2009-12-10 15:02:34) [评论]
【主持人】感谢孟总的致辞,今天下午的研讨会是业界开发商共同参与探讨的会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以后,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然而尽管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办法》出台,但是从制定者到执行者再到开发商、到土地供应商,都可能还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会把细则分享给大家。大家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存在的疑惑一一提出来,我们通过媒体把大家的问题传达给相关领导,甚至放大,以避免在日后的工作中遇到类似的困难。
接下来我将向大家宣读一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具体内容: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 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 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七条 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
 
(2009-12-10 15:05:37) [评论]
第八条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