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自主经营、工资自负的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一、工作要求:
1、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堂准入制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制度。
3、食堂食物采购员按计划采购物资,认真执行食堂采购、配餐、留样备查制度。
4、坚持饭菜价格审批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食堂不准擅自提高价格或减少单位数量。
5、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积极配合工商、卫生部门的监督管理。按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
7、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前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食堂准入制度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学校食堂必须按《承包合同》履行各项规定,出现两次违约将取消经营资格。
食堂必须按要求建章立制,并按制度实施操作方可经营。
食堂规范工作制度
一,食品加工
(一)、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二)、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
(六)、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二,配餐
(一)、必须保持配餐间(无蝇室)清洁卫生,做到无苍蝇、无蝉螂,无关杂物一律不准放在销售间内。
(二)、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销售间(无蝇室)内;冬天要有保暖设备。
(三)、工作人员销售食品前必须用肥皂或洗手液洗净手。
(四)、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入销售间销售食品。
(五)、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食堂采购、留样备查制度
一、采购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食品采购必须做到定点采购,并索取有效证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证书等),签定合同,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完善档案,以便追查。
3、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