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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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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甲方: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乙方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甲方: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2 号新长江广场 A座4楼电话: 027-85640788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拉卡拉手机收款宝产品是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基于智能手机客户端,为个人用户及小微用户提供的个人金融刷卡终端。同时也是基于移动收单需求,资金归集需求提供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金融产品。手机收款宝具备办理快速、手续简单、结算便捷、节约费用、服务健全等特点。手机收款宝融入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网购付款、游戏点卡、水电煤缴费(各地区陆续开通)等拉卡拉专有的便利支付业务,实现收款、付款、缴费、充值四合一。一、原则条款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推动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手机收款宝产品进行用户拓展、用户经营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 双方承诺共同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二、术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根据本协议条款另有解释的,本协议项下的术语含义如下: 1.“本协议”: 指双方签署的《拉卡拉手机收款宝合作协议》及附件及其他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文件。 2.“产品”: 指甲方自主品牌的拉卡拉手机收款宝产品。该产品利用成熟的终端方案,基于蓝牙通讯技术配合相关的客户端程序,实现与 Android 和 IOS 智能手机通讯并能完成收款、支付功能的便携终端,满足国内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 3.“授权范围”: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权乙方可进行用户拓展的行业和行政区域。 4.“风控保证金”: 是指乙方用来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用户拓展, 控制金融违规、防范风险所缴纳的费用。 5.“价格体系”:是指甲方制订的全国范围内的价格政策。三、声明与承诺 、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受其保护的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行为规范与本协议合作拓展的各项事宜而制定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宣传方案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要求的权利。 3. 乙方保证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签订本协议所列产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即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税务登记证(国、地)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甲方核对及备案。如乙方提供虚假文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四、合作形式及授权 1. 甲、乙双方采取协议方式,合作推广甲方手机收款宝产品。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利润、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 2. 甲方授权乙方为拉卡拉手机收款宝产品( 地区/ 行业) 拓展合作方, 乙方仅限于在该地理范围及该类型渠道开展本产品的拓展、签约和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风险调查等工作。五、价格政策 1. 价格政策(货币:人民币,计量单位:元)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单价建议零售价格拉卡拉手机收款宝 299 元 2. 渠道发展要求(1) 在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发展变化,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业务规范及价格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及变更信息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新标准开展本产品的拓展、签约和服务。(2) 乙方发展的下级合作方需经甲方批准,需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价格政策,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甲方书面备案且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六、风控保证金 1. 乙方作为甲方手机收款宝产品拓展合作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范制度,为确保乙方及乙方拓展的用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并全面履行与甲方的各项协议, 须向甲方缴纳风控保证金, 以保证其经营的合规性和控制业务风险, 金额为: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 2. 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将风控保证金一次性全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风控保证金款项后本协议生效。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或未按期足额缴纳风控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如乙方出现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包括但不限于使甲方名誉受损等,甲方将视乙方违约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已缴纳的风控保证金,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扣除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一次性补足风控保证金。 4. 本协议终止后六个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