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条文说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目录第1章总则 1 第2章用地分类与使用 4 城市用地分类 4 土地混合使用 16 第3章用地规划与布局 24 基本准则 24 居住用地布局 24 工业用地布局 27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30 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 31 第4章密度分区与容积率 34 城市密度分区 34 地块容积率 36 第5章公共设施 40 分级分类标准 40 布局准则 42 市级和区级公共设施 43 社区级公共设施 44 公共设施混合设置 54 第6章交通设施 56 公共交通 56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 63 道路交通 66 机动车停车场(库) 71 公共加油(气)站、充电站 74 第7章市政设施 76 给水工程 76 排水工程 80 电力工程 85 通信工程 91 燃气工程 96 本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101 环境卫生 103 管线综合 107 第8章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 109 城市总体风貌 109 城市景观分区 111 街区控制 112 地块与建筑控制 117 第9章城市地下空间利用 128 基本准则 128 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129 地下空间附属设施 131 第10章自然保育、文保和防灾 133 自然保育 133 文化遗产保护 138 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 143 附录A 引用或参考相关法规标准索引附录B 引用或参考相关规划和研究成果索引附录C 《深标》与《国标》城市用地分类对照表附录D 2004版《深标》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后记 1 第1章总则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5月1日施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性技术规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的地位与作用:“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自1990年颁布试行以来,《深标》于1997年和2004年先后两次修订。2004版《深标》施行八年来,为深圳市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随着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城市发展面临的新条件、新形势、新问题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规划技术标准的修订往往是顺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背景的变化、规划建设思路的调整。因此,深圳市于2007年开始对2004版《深标》修订进行前期研究,并于2010年正式启动了对2004版《深标》的全面修订工作,本次修订工作主要针对以下形势的变化进行: 一是《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化繁荣和生态宜居的国际化城市,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