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军队制表单位:
姓 名
性 别
一
寸
免
冠
照
片
曾 用 名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入伍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单位名称
(部队代号)
部队单位
所在地址
省(区、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旗)
是否曾领取
居民身份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曾领取居民
身份证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军队团级
以上机关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
签署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填 表 说 明
本表为军人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专用表.
本表一式三份,由公安机关、军队主管机关、编号赋码对象档案管理部门分别保管一份。
“相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类别"指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义务兵、学员、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等。
“单位名称(部队代号)”一栏中,有部队代号的填写部队代号,没有部队代号的填写单位名称。
本表“是否曾经领取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名”等两栏由编号赋码对象本人填写; “曾领取居民身份证编号"、“公民身份号码” , “县级以上机关签署意见”等三栏由公安机关填写;其他栏由部队有关部门填写, 其中 “姓名"、“出生日期” 以本人档案原始材料记载并经组织认定的为准。
本表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如有涂改,必须盖章,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