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5/1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 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 加强内部管理, 降低服务成本, 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司法厅共同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律师事务所成本支出; (二) 委托事项所需律师人数以及承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业务能力; (三)委托事项耗费的工作时间; (四)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 (五)律师办理委托事项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第八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件委托事项为基本单位, 按照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幅度内具体确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按照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 依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的计价方式。采取计时收费的, 在结案后, 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第九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 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然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是指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服务费的时间、比例等先行约定, 达到约定条件的, 按照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和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 30% 。第十条下列情形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一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费标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