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时期维稳制度和风险应对研究汇报
现在的维稳工作方法能够称之为一个“运动式治理”模式,即各级政府以垂直命令、政治动员的方法,在一些特定的时期集中调动力量、配置,用以处理部分比较尖锐、比较突出的矛盾和冲突。这种模式往往含有行政主导、不计成本、“一刀切”、“一阵风”等特点。
只有制度化建设才是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根本出路。只
有社会稳定和利益表示并重,建立以利益均衡为中心的制度化的矛盾化解机制,才可能真正有效地均衡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友好发展。制度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包含6个子机制:第一是信息获取机制,比如确保公众阅览非保密卷宗、参加政策听证等的权利;第二是“利益凝聚机制”。当权利受侵害的大家还是一个个分散独立的个案,分散的、散射的要求是极难在政府决议层面上进行处理的。经验表明,经过凝聚的利益诉求也更轻易经过谈判和仲裁的方法取得处理;第三是“诉求表示机制”;第四是“施加压力机制”,比如诉诸媒体;第五是“利益协商机制”;第六是“调解和仲裁机制”。
能够担任最终仲裁者角色的,是政府和司法机构。
然而,能够预见的是,从运动式治理方法向制度化治理方法的转变是一个艰苦的甚至充满风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长久被压制的矛盾冲突可能会以特定的形式暴露出来,甚至会出现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短时期内的“井喷”现象。所以,谨慎妥善地处理好机制转轨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既不能掉以轻心,也无须草木皆兵。
社会矛盾“井喷”期怎样根治社会矛盾
“井喷”现象并非是机制转轨所造成的,利益均衡机制只是提供了一个渠道,让以前那些被掩盖起来的社会矛盾以规范化的方法表现出来,并藉此得到可能有效处理的机会。
因为矛盾无从处理、利益无法维护、公正无法实现而造成的怨气和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变成含有强大破坏潜能的力量,迟早全部要找到释放和发泄的渠道。
各类矛盾长久积累、不满和怨愤不能以合适的方法得到释放,拖延越久,风险越大,治理的社会成本也就越高。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能够有效地作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解压阀,并实现从运动式治理社会矛盾到制度化治理社会矛盾的转变过程,进而建立起真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有效机制。
为了尽可能平稳地渡过社会矛盾的“井喷期”,能够考虑采取合理的、从实际出发的过渡性方法。比如,面对不一样时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采取不一样的处理方法和处理手段:老问题老措施,新问题新措施;老问题采取集中处理的方法加以处理,而新问题则采取制度化的方法加以处理。通常,老问题是指那些包括面广、历史复杂的遗留问题,能够考虑借鉴“落实政策”的经验尽可能给一次性处理;新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则应该严格根据制度化的方法来处理。
为了避免出现较大的社会震荡,能够考虑采取渐进式的方法,自上而下地进行利益均衡配套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利益表示和施加压力机制的建设。在处理目前问题过程中,逐步进行制度化建设;同时经过多种方法提倡和培育经过正当合理的沟通来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协商意识。能够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波及面较小的社会矛盾类型,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域进行制度化处理的试点,给基层官员、矛盾各方和全社会一个学****和适应的时期。
破除“不稳定幻象”
在逐步建设制度化的矛盾治理模式过程中,大家很自然地会产生一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