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Lecture 10:Classic Tradition in Civil Society
The Classic Traditions of Civil Society
社会制衡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孟德斯鸠,他曾强调一个存在有贵族阶层的社会对于维护自由的重要性。但是在法国大革命前后兴起的盎格鲁-撒克逊式的保守主义,对托克维尔的影响更为明显。事实上,保守主义比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更重视教会,社会阶级,家庭和财产的权利:它一方面反对自然权利理论以及更新近的功利主义观念的权利要求,另一方面又反对日益民主的全国性政府的权利要求。分权的制度,尤其是地方社区的自由和自主性,对于象伯克这样的保守主义者来说,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在保守主义的信仰中,一个永恒的前提就是:一个国家的整个中间结构,在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浪潮之中,应有生存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由历史和社会发展所赋予的。保守主义对社会的这些关怀,已经构成其自由观的基础。伯克坚持认为,自由的问题是与一种权威三角-即个人,国家以及介于这两种实体之间的各种群体-分不开的。
Two Traditions: Locke and Montesquieu
Lock: 社会具有先于政治的存在,且在所有政治化的社会出现前,人类已根据天赋权利组织为群体
Montesquieu: 社会是通过政治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也是一个平衡,平衡的一边是国家,另一边是一大堆受到保护的权利
Hegel: Civil Society and State
Hegel: 市民社会是独立而不自足的领域。不仅构成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过程需要接受调节,而且市民社会本身只能通过与国家这更高层的组织结合,才能避免被毁灭
Tocqueville: Civil Society
托克维尔把“civil society”界定为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活跃的公民社团生活领域,实际上提出了一种“civil society”理论的三分法。托克维尔对强大的国家和多数人的暴政都保持警惕,并且认为社团是对抗它们的最强有力的堡垒。建立一种由自我管理的社团组成的活跃的公民社会是必要的。那样一种公民社会培育公民意识,监督国家行为。它有利于权力分配并且可以为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提供相应的机制。
Marx: Civil Society
,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它对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态出现,对外仍然需要组成国家的形式.”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十八世纪产生的,;但是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Habermas: Public Sphere
“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在该领域中,我们能够形成某种类似于公共舆论的东西。凡是公民都享有参与该领域之活动的充分保障。不同的私人个体通过交谈行为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公共团体。在他们之间的每一次交谈活动中,都产生出公共领域之一部分。因此,他们既不像商业人士或专业人士在处理私人事务时那样行事,也不像一个立宪秩序中的成员那样在国家科层组织的法令制约下活动。当公民们不受任何限制地——亦即在集会、结社自由以及表达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得到保障的条件下——就大家共同关心的事情进行交谈时,他们便是以一个公共团体的身份在活动,那就需要有某种特定的手段来传播信息,并对信息接受者施加影响。
Public Sphere
在最早的几部近代宪法中,有关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的那些条款极好地勾勒出自由的公共领域的轮廓。它们确保社会成为一个私人自主的领域,并将公共权威限定在少数几个职能上。在这两个领域之间,宪法进一步确保了一个私人领域的存在。这些私人个体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公共团体。他们以公民的身份将资产阶级社会的种种需要传达给国家,其目的是要以这个领域为中介,从观念上将政治权威转变为“理性”权威。公众的一般利益成了衡量理性权威的标尺。当私人个体的活动在市场上摆脱了社会强制,在公共领域中摆脱了政治压力时,这种一般利益便根据一个实行自由的商品交换的社会的种种预设前提而获得了保障。
Public Sphere
由于报刊宣传的广泛普及,公共团体不断扩展,终于越出了资产阶级的范围。公共团体不仅失去了其社会的排他性,同时它还失去了资产阶级社会制度以及相对较高的教育水准所造成的内聚力。迄今为止一直局限于私人领域内的冲突闯入了公共领域。那些不能指望在一个自我调节的市场中获得满足的群体需要现在倾向于由国家来进行调节。公共领域现在必须对这些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