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总述
为规范广州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目的
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 重要环节。融治、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 良好余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与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 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 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 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及人事
异动管理;
员工活动管理:发起组织各种员工活动的管理;
沟通机制的建立:员工访谈、家届沟通、员工申诉;
员工关怀: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
心理辅导与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 理进行辅导,或开设心理类培训课程,缓解职场压力与家庭矛盾带来 的心理隐患。
第五条
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 员工关系专员。
第六条
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作 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公 司员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 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 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
第九条
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 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 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 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 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
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的应提前30天申请。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际表现,代表公 司处理劳动纠纷。
第四章 员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与行政部行政专员及其他部门自愿者 1-2名,共同组
建员工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各种活动小组,如篮球组、羽毛球组等,目的是增强 员工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创建健康向上的工作余围,引导积极合 作的团队精神。
第十四条
活动时间:
小型活动(如员工生日会、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每季度一次一项;
中型活动(如部门聚餐,团队建设等),每半年一次;
大型活动(如年会、员工拓展活动等),每年一次。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员工日常违纪罚款;
员工缺勤口款;
公司提供;
第十六条
员工关系专员负责向公司申请或筹集员工活动经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