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米》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组
1、 工作简况 1
2、 修订原则、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的对比情况
2
3、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20
4、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20
5、 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20
6、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21
7、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21
8、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21
1、工作简况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4〕89号” “国 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以 及国家粮食局"质检办便函[2015]26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粮油标 准第一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大米》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计划 编号20142143-449)由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现名国 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粮科院)承担。因此, 在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指导下,武汉粮科院牵头组建了 “《大 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的成员大多 参与了 GB/T 1354-2009《大米》以及后续系列大米相关国家标准的制 修订工作,也一直关注并收集大米行业对该标准的意见和反馈。工作 组首先结合多年来收集的行业意见,完成了《大米》国家标准(修订 初稿),多次小范围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意见 后,工作组完成了《大米》(征求意见稿6),从2016年7月开始给 有关专家、企业发出邮件200多封,并在全国性大米行业会议、稻米 加工产业联盟会议、粮油标准技术群内广泛征求意见,收到了企业和 专家的大量反馈意见,工作组汇总处理后,完成了《大米》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7),提交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组织、武汉粮科院 院承办在武汉召开的“大米标准技术研讨会” (2016年9月1日〜2 日)讨论。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领导及稻米主产省粮油质检 中心、大型加工企业等单位的40多位专家和代表出席了研讨会。与 会专家和代表提出了大量意见,领导做出了重要指示。结合研讨会领 导的指示、与会专家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工作组修改出《大米》(征 求意见稿9)〜《大米》(征求意见稿11),多次征求有关专家意见 并充分吸收多方意见后,形成本《大米》(征求意见稿),现发给大 家,征求各位的意见,望大家献策献力,继续给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修订原则、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的 对比情况
我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民以大米作为主食,并且消费人群仍在 扩大。GB/T 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实施以 来,为引导水稻种植生产、指导稻米加工业的发展、保障我国粮食安 全、满足市场需求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粮食生产、供求关系和市场需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亟待对 《大米》国家标准进行修订。
供求关系由供求紧平衡到总量充足、同时个别品种结构性偏紧。 供应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稻谷库存充足,二是近年来国内稻谷年产 量一直在2亿吨以上,三是2012年以来大米进口量一直大于200万 吨;消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消费人群的年龄结构、城乡分布等发生 了重大变化,二是对产品品质、安全等方面有了新的要求,三是口粮 消费总量已有明显下降。
(1)有利于促进节粮减损和规范市场流通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的需求已经发生巨大 变化,从单纯追求外观精白亮向追求安全、营养、健康等多个方向发 展,市场上出现免淘米、留胚米、富硒大米等多种新型大米产品。
《大米》国家标准的修订需与时俱进,适应我国大米产品多样 化、营养化、健康化发展趋势,同时有利于促进节粮减损。在国家粮 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组织和指导下,《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团队 还承担完成《富硒稻谷》、《营养强化大米》国家标准,正在制定 《留胚米》国家标准以及《免淘米》和《蒸谷米》行业标准,其中 《富硒稻谷》已经颁布实施,《营养强化大米》已经通过全国粮油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待颁布,其他几项标准仍在工作中。
在系列标准中,GB/T 1354《大米》国家标准为所有大米产品的 基本要求,但不重复其他大米产品标准的个别性的、特殊性要求。因 此,GB/T 1354《大米》国家标准是既与其他各种大米产品标准有紧 密关系又有根本性区别的基础性标准。GB/T 1354《大米》国家标准 将与其他大米产品标准一同构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大米产品类标准簇。
有利于推动和适应行业发展
自2012年以来我国大米进口量一直维持在200万吨以上,但出 口量较少。考虑到我国目前库存稻谷数量巨大,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