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宣城管函〔2011〕19号
关于对〈〈宣城市城管执法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函
各县(市)城管执法局: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管执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均衡发展, 现将《宣城市城管 执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将修改 意见于3月底前反馈我局。
年三月十六H
宣城市城管执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经研究,决 定2011年继续对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管理工作 情况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 考核对象
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泾县、旌德县、绩溪县城管 执法局。
二、 考核内容
主要依据《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安徽省建设 监察评议考核办法》、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城市文明创建考核细则 和《宣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重点考核各县 (市)城市市容管理、城管执法保障、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案件 办理、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三、 考核形式
市城管执法局组成考核组,分管局长任考核组组长,市
容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为考核组成员; 市容
管理科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城管执法考核采取季度暗访、领导抽查和年终集中检查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季度暗访与市文明办开展的城市文明创建季
度检查一并进行;季度暗访得分占年度考核总得分的 40%,季度
暗访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领导抽查得分占年度考核总得分 的10%,主要由市城管执法局领导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集体评 定。年终集中检查得分占年度考核总得分的 50%,由考核领导组
组织进行,各县(市)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参加,集中检查采取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互查互评方式进行。
四、奖励办法
根据集中检查、领导抽查和季度暗访结果,每年评选宣城市 城管执法目标考核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并根据考核情况决定 是否设立进步奖,由市城管执法局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附:宣城市城管执法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宣城市城管执法目标考核评分细则(一)
考核单
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
城
市 市 容 管
理
40 分
1、基本解决“两薄”问题,无明 显管理死角。
4
薄弱时段暗访,分好、较好、
一般,相应分值5、3、1分。
2、环境卫生整洁,街面上无暴露垃 圾、积存垃圾;主次街道可视范围 无“牛皮癣”。
10
明查暗访。抽查主次街道各1
条,,
1处“牛皮癣”。
3、无出店经营、无占道摊点、无乱 搭乱建、无乱披乱挂、无乱堆乱放; 人行道上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10
抽查主次街道各1条,1处扣
分。
4、科学设置各类摊群疏导点、信息
张贴栏、施划停车泊位,实施人性
化管理
4
看现场,分好、较好、一M、
差,相应分值4、3、2、0分。
5、广告牌、门头标牌设置规范,美 观大方,无遮挡楼体广告牌;门头 标牌基本上上下一线,前后一面。
4
抽查主次街道各1条,1处不
符合标准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