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09]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宣传动员、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宣传动员并接受考生网上报名。
(一)宣传动员,主要是通过北航飞行学院网站(网址:
http://flyingbuaaeducn/)向学校和学生介绍国家民航事业概况及发展前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概况、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概况、飞行学生的培养方式,2011年度招飞工作政策和报名注意事项等。
(二)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三)报考条件
此类考生除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中所必须具备的报名资格和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对象为2011年高中应、往届理科毕业生,男性,年龄在16—21周岁之间(1989年9月1日—1994年8月31日间出生,以户口本和身份证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飞行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身体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要求。
4、学****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应在所在学校属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由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一般要求报名学生的2011年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当年全区普通理科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按自治区规定的分数报告模式)在一定分值以上(均以满分750分计)。
(四)宣传动员工作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办公室负责组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五)宣传动员开始后,首先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办公室通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网站(http://flyingbuaaeducn/)向有关中学及考生公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招飞简章》、《飞行学员自荐标准》、《飞行学员自查项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有关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要求组织有报考意向的学生进行预报名,并由本校校医对预报名学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进行初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通过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网站http://flyingb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或拨打学校咨询电话(号码为:010-82338589、82316631)进行电话报名,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一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诚信承诺书》一份,于2011年1月25日前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邮编100091。报名表、承诺书下载和其他相关信息可访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网站http://flyingbuaaeducn/。
二、面试及招飞航空体检
面试及招飞航空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