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码:
居 间 合 同
江西汇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印制
江西汇元 监制
甲方:江西汇元贵金属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公司):王海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8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whj_1023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从事的江西汇元授权交易业务开发客户。
2、“居间成功”是指已经完成居间协议签订。
3、乙方居间业务范围限于 山东省滨州市 地区。
二、乙方的主体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居间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机构;
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
4、符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居间人身份的相关要求;
5、承认江西汇元贵金属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6、乙方应具备白银、股票、期货等投资知识,熟悉并认同江西汇元贵金属制度规则及交易的品种。
三、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 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按照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手续费标准,乙方开发客户每交易每手提成为佣金 78 %作为乙方的报酬。乙方所得无风险头寸比例为20%。
2. 居间报酬支付时间:
2013年10月14日之前每周一返上周佣金;2013年10月14日开始佣金报酬支付方式为日返。甲方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乙方所得20%的无风险头寸。
3. 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甲方将居间报酬费用支付至乙方所开设的返佣账户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返佣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必须为公司法人):
收款人姓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王海建
以上账户信息如遇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原账户仍被视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账户信息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乙方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江西汇元贵金属所授权的交易产品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介绍资料,为乙方按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江西汇元贵金属相关规定对《客户协议书》作出调整,而无需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守在委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中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
4、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居间成功,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2、乙方有权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居间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江西汇元贵金属的交易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