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码:JY008
经销商合同
成都君悦酒业有限公司
甲方:成都君悦酒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
电话: 028- 邮政编码: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53号嘉云台乙栋21楼 传 真: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传 真: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经销区域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内公司部分进口葡萄酒等系列酒为四川省 地总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销售所有系列酒,附件为主营产品名称和价格表。
注: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现所经销产品系列不得跨越甲方列明销售区域渠道销售,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清查窜货者,严惩责任人,并赔偿跨越区域经销商所造成的损失。如该区域没有经销商,则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经营。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总经销地区新开发甲方产品经销商。
4、产品的规格、价格。
*乙方经销的系列产品价格为总经销价,在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内保持不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因国家政策变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必须变动供货价格,应提请15天通知乙方。
b)因市场因素导致生产原材料辅料价格上涨,必须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请15天通知乙方。
c)每年度常规性价格调整,甲方应提请30天通知乙方。
d)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的价格变动或品种变动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质量标准执行。同时符合中国食品法有关条例。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产品,甲方承担产品保质期内的质保责任;在产品保质期内因运输或非贮存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乙方应具备良好的仓储条件,仓库应干燥通风,贮存温度不得高于25ºC,不得低于0°C,并应避免阳光暴晒。
三、经销指标、市场支持
经销指标,乙方作为甲方品牌的区域渠道经销商年销售目标:
乙方从2011 月 日到2011 月___日止,完成15万人民币销售任务,作为乙方通过经销商、经销权的考核。随后第一年不少于18万人民币,第二年不少于20万人民币,第三年不少于25万人民币。第四年起,每年不低于前一年销售额的10%的增长率,直到市场饱和为止。为了确保甲方的市场份额,乙方须按每年规定的指标来完成任务,如乙方达不到指标,甲方有权在乙方区域内发展其它经销商、或终止合同。
市场支持
由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是按照最低价格提供给乙方的,所让利的空间已留给乙方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主操作。
年销售额超过15万元,15万元以上部分返利3%,往上每增长3万元返利增加1%,最高返利幅度为5% 。
3、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促销及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