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品牌设计项目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晨迈广告有限公司
合同双方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并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订立以下服务合同。
释义
设计项目 指乙方与客户共同协商界定的品牌旗下品牌形象类、产品包装类、产品形象类等设计项目代理服务。在本协议中,此项服务的界定以本合同中的内容为准。在实际服务操作中,分解成若干单项业务工作,甲方必须以“工作通知单”的形式告之该项业务的主要要求。
工作通知单 指甲方在委托乙方开展具体单项的工作项目之前,以“工作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该项工作的主要要求,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工作周期等要素,此通知单经由甲方工作人员签字后传真至乙方,乙方在工作通知单下达后24小时内有义务反馈,未反馈将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所下达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节点,“工作通知单”具有双方认可的法律效力。
签收 指在工作通知单或其它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有关:日常工作、沟通类(会议记录、工作计划、设计稿、文案、签收单、平面完稿等)用于证明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等进行确认时的签字,一旦签收,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该项服务接受而无异议。甲方负责签字的人:周琴。
税金 指晨迈广告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必须交纳的广告服务业税金,乙方在收取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后,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广告服务业发票。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已包含税金。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香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台湾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中秋主题活动设计”服务,而乙方也愿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委托此项服务的目的在于乙方以其专业的品牌创意设计能力,使甲方的“中秋主题活动项目”运作更加科学有效的与同业其它品牌竞争。
双方合作的期限: 2013年7月5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共计15个工作日(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服务内容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见附件一《设计项目内容》。
在上述基本内容中,乙方需不时地接受甲方的单项工作委托,委托的方式以“工作通知单”方式确定。
成本控制
应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可以聘用第三方协助或独立完成甲方委托的本合同标的外的收费工作项目;
由乙方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应为甲方争取合理、有优势的价格,并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进行结算,甲方委托乙方与第三方签署合约的由甲方支付乙方并由乙方与第三方结算。
四、甲方的义务:
1、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产品技术优势、定价及销售策略、以往市场宣传资料。
2、甲方对每项服务的反馈回收指定专人对接,负责传达甲方的意见、对乙方提交的各类文案、图片等工作进行签收、回馈、沟通和建议,并且需在估价单、工作进度表、会议记录、合作权利义务更改、时间进度变更、工作成果确认等工作上确认签字。甲方代表若有变更,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3、每一个工作的项目,甲方以书面工作单的形式进行传达,并由双方的责任人签字。每个项目具体在执行前必须经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