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劳务分包队伍
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劳务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指挥部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队伍向项目部负责,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凡在指挥部施工项目上进行劳务分包及合作施工的单位,其施工现场安全由本单位负责,指挥部部安全科负责检查督促。
本制度适用奥达文景观园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
外协队伍资质审查
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 代“ 管”。
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在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要选择具有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且具有施工经验能力和实力较强的合格施工队伍。
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前,必须由指挥部的安全部门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应审核劳务分包队伍资质是否与该工程的技术要求相配套,施工内容是否超越劳务分包队伍自身营业范围等,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严禁参与投标。
资质审查不得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劳务分包队伍(非本单位责任除外),不得继续使用。
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进行发包时,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队伍,安全管理部门具有一票否决权。
劳务分包队伍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经安全检验合格的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奥达文景观园指挥部必需保存劳务分包队伍安全资质证明、有关安全资料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
安全合同要求
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前,应确保先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责任书。分包工程的合同和责任书应符合法律要求,具有有效性,符合平等原则。坚持“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明晰责任原则。
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承发包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义务、权利。凡由劳务分包队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全部责任。分包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风险、索赔、罚款等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
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劳务分包队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及第三者进行保险。
为防范风险,合同中应明确“安全施工保证金”的内容。各发包单位在发包工程中应预扣劳务分包施工队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以用于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必要的投入、施工现场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发生伤亡事故未进行有效理赔时进行支付。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全过程未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以及安全投入和安全防护满足要求,工程竣工时“安全施工保证金”如数退还。
为规避和防范风险,凡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安全责任书的分